代理注册公司协议
代理注册公司协议
甲方: (筹)
乙方:河源市龙腾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经双方友好协商,且双方全面了解,现决定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工商、税务、银行开户许可证注册登记手续,并达成以下协议:
1、 所办理登记公司:`
名称: 注册资金: 万元(实收 万元) (认缴 万元)
法人、股东: 、 、 出资比例: %、 % %
发票种类: 注册地址:
2、 费用:
各项费用合计: 圆整[包含查名、营业执照正副本、登记国、地税。(银行开户许可证(刻章:公章、法人章、财务章、发票章或其他印章)]、申报设备(如金税盘)、费用自理,以发票为准。
3、 结算:
乙方开始办理工商登记时,甲方支付 圆整,银行开户许可证登记完成时付清余款,无特殊情况,7个工作日内(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除外)完成工商、税务、银行开户许可证注册登记。
4、乙方通知甲方前来领取证件,甲方在两周内未领取证照,乙方有权将营业执照作注销处理,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。
5、 如因国家政策调整,故乙方不能完成整套证件及手续,导致甲方无法正常营业,全额款项退还甲方。
6、 甲方必须按要求提供法人、股东及经营场所的真实、合法的证件材料,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误而拖延的时间及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。
7、 如甲方达到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要求,乙方有义务配合提交申请材料,免收服务费,开票设备甲方自理。
8、 本协议签定后立即生效,甲方不得中途提出撤辩,否则预付费一律不退,并由甲方承担已发生的一切费用。
9、 本协议一式贰份,双方各执一份,印刷与填写文字具同等效力。有效期至整套证照交付甲方,甲方付清余款后,本协议自动失效。
10、违约与赔偿: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,应承担相应的责任;给他方造成损失的,应赔偿相应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,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时双方协商解决。
甲 方: 代表签字: 签署日期: 联系电话:
乙 方: 代表签字: 签署日期: 联系电话: